广东乳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曲江区樟市某经营部、宋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5-16 浏览次数:388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韶关中院与市税务局强化联动协作,为国家实现税收收入23万余元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广东乳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曲江区樟市镇某经营部、宋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韶关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0)韶仲裁字第376号仲裁裁决已发生法律效力。该裁决确定曲江区樟市镇某经营部应偿还广东乳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90余万元。因曲江区樟市镇某经营部、宋某某未履行义务,广东乳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在司法拍卖平台以708万元成功拍卖曲江区樟市某经营部、宋某某名下6处林木所有权及林地使用权,顺利执结该案并为国家实现税收收入23万余元。
【典型意义】
本案是韶关中院为进一步提高执行财产处置变现效率,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执行财产处置工作实现“又快又好”,与税务部门不断开展联动协作、全方位搭建“法税协作”机制的典型案例,此次拍卖充分盘活了韶关地区林地资源、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有益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