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案款4458万元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1-27  浏览次数:403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昨日,韶关两级法院作为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分会场,开展了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将4458万元执行款集中统一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活动现场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媒体代表等出席见证。

  10时30分,在最高人民法院宣布“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启动后,韶关中院随即开展集中发放活动,执行干警严格按照“一案一账户”要求,认真核对当事人身份、案款数额等信息后,为到场的5个申请执行人发放了94万余元执行案款,线上发放1805万元。  

  韶关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谭伟才介绍道:“今天的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来开展的,此次活动共涉及到191件案件210个当事人,包括工人工资、抚养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和中小微企业小标的案款等。通过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有利于展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力度,也是向社会表明人民法院对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信心和决心,营造一个良好的解决执行难的氛围,让全社会能够理解和支持我们人民法院的工作,切实把执行工作推向更高层次的发展。”

  刚刚领完款的申请执行人林先生感叹道:“这笔款项是22个业主恶意拖欠的物业管理费,早在2019年7月法院就已经判决了,但被执行人一直都未履行,今年10月底向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才不到20天时间,就收到了执行款项。法院的执行真高效!”  

  据了解,今年以来,韶关法院已累计发放执行案款10.95亿元,案款平均发放用时为22天(案款到账开票后至案款发放到当事人账户的时间)。下一步,韶关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以更加高效务实的执行举措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兑成“真金白银”。